新法规下,皮肤局部制剂的研发思路新法规下,皮肤局部制剂的研发思路 2021年底,药审中心(CDE)发布了局部给药局部起效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,引起了业界的关注,尤其是准备做局部透皮给药的企业。很多人担心,CDE要求做临床试验,是不是拉高了门槛,会不会很难被批出来?这个研发我们还做不做? ![]() ★ 法规的颁布从某种意义来讲是件好事。有法规有标准,项目就容易有了推进的方向。那怎样才能避免前期的研发打水漂呢? 首先,CDE审批的底层逻辑是整个药物研发要具有科学性及合理性。以下这些思路是帮助展现科学性及合理性的逻辑: 01 前期的评估 ![]() 1.全面的获益-风险评估 2.药物的渗透性、安全性、皮肤的刺激性等 02 临床前实验 ![]() 1. 体外渗透实验 - 药物的渗透动力学评价 2. 动物实验 – 建立体外实验与动物实验的一致性 3. BE预评估,通过系统分析,建立体内外的关联 03 临床实验 ![]() 由药学专家与临床专家,包括医护人员共同制定实验方案,桥接临床前的分析数据,制定可行的科学合理的临床方案并实施。 这样的研发思路逻辑性就很强很有说服力,先做体外透皮实验,透皮做完了结果比较好,再做动物分析。两者之间的渗透动力学基本一致,这样就非常有信心去做临床实验,这样的资料也非常容易获得审批专家的认可。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详细的法规解读,皮肤局部制剂的研发思路,请关注三月中旬的科翔直播间。 上一篇科翔说 第四讲 —压敏胶
下一篇春色分两湖,烟雨生一山
|